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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及健康码申请有关要求的通知
2022-06-29 18:00

根据中国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我馆现对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及健康码申请要求作出如下调整,自6月30日起执行。

一、检测要求

(一)检测机构:巴哈马政府认可的合法检测机构。相关机构信息可在巴政府网站上查询(https://travel.gov.bs/file/testCenters)  。

(二)赴华人员应在登机前48小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RT-PCR检测)。两次检测应到不同检测机构进行,且采样时间需间隔24小时以上。

二、申请健康码的方式和步骤

中国公民应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见附件一)申请健康码,外国公民应登陆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请健康码。

申请健康码须提交以下信息和材料:

(一)相关个人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报,确保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航班信息等与提交材料一致;

(二)本人旅行证件身份页照片;

(三)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2次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四)离境赴华全程机票(行程单,须显示航班日期、航班号及乘机人姓名);

(五)巴哈马居留证明材料(临时来巴人员需提供本人护照上的巴哈马签证页、中国出境章页和巴哈马入境章页等),非中国公民须上传有效赴华签证;

三、关于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有既往感染史人员指曾确诊新冠肺炎人员或核酸检测结果曾为阳性人员。

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应按以下程序提交材料和健康码申请:

(一)预审。请将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发送至consulate_bhs@mfa.gov.cn邮箱预审(邮件主题为“本人姓名+有既往感染史人员预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间隔24小时以上,证明出具日期应晚于确诊日期,且后一次报告出具日期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内。

(二)健康监测。如提交材料符合要求,我馆将以回复邮件的方式确认预审通过。请自收到预审通过邮件之日起进行14天健康状况监测。此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须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如结果为阴性,应重新进行14天健康监测;如结果为阳性,请及时治疗,并重新开始预审阶段流程。健康监测情况须如实反映在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二)中。

(三)完成以上流程后,请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登机前检测并申请健康码,除通知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需提交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四、密切接触人员、有疑似症状人员

密切接触人员指自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应如实将密接情况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发送至consulate_bhs@mfa.gov.cn邮箱并进行5天健康监测。

有疑似症状人员指在申请健康码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人员。有疑似症状人员应自疑似症状出现之日起,如实将疑似症状情况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发送至consulate_bhs@mfa.gov.cn邮箱并进行5天健康监测。

上述人员申请健康码时,除通知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应一并提交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五、中资企业和项目人员、登陆船员

在巴哈马中资企业拟回国人员及登陆船员参照普通赴华人员要求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六、特别提醒

(一)鉴于巴哈马与中国之间无直航,请赴华人员事先咨询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中转机场及航空公司,详细了解航班要求及中转地检测和入过境政策等,以免造成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感染风险。

(二)赴华人员务必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如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检测报告、疫苗接种证书等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其他常见问题,可查阅“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再次感谢大家对有关防控政策的理解和配合。中国驻巴哈马使馆愿与大家携手抗疫,共克时艰!

中国驻巴哈马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1-242-4672969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附件一: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jpg

附件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版).pdf

中国驻巴哈马使馆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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