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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巴哈马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行前检测要求的通知
2022-01-06 18:00

近期,新冠病毒新变异株奥密克戎在世界各地迅速传播,巴哈马疫情出现迅猛反弹。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从2022年1月14日(含)起,从巴哈马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新冠病毒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简称“双核酸检测”,适用于完成疫苗接种人员)或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简称“双检测”,适用于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申领健康码(带“HS”标识)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带“HDC”标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新要求,现更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航班选择

巴哈马无直飞赴华航班,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降低赴华人员感染风险,我馆只受理途经不超过两国中转赴华乘客的HS码/HDC码申请,请赴华人员慎重选择回国路线。

二、前往指定机构进行检测

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如下: 

1、Doctor's Hospital,可进行核酸检测,需提前在医院官网https://www.doctorshosp.com/在线预约,电话+1 242 302 4759。

2、Bonaventure Medical Laboratory,可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网址http://bonaventurelab.com/,电话+1 242 328 3518。

三、检测要求

对自巴哈马出发,经第三国中转乘机赴华人员,须在巴进行第一次“双核酸检测”或“双检测”,向中国驻巴哈马使馆申领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并须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根据驻当地使领馆要求,进行第二次“双核酸检测”或“双检测”,并向中国驻中转国使领馆申领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一)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员

第一次检测在巴哈马进行,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我馆指定的2家检测机构分别完成采样、检测(2次检测无时间间隔要求),并获得“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二次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根据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要求进行检测并获得阴性证明。

(二) 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

第一次检测在巴哈马进行,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以及血清IgM抗体采样、检测,并获得两项检测的阴性证明。

第二次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根据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要求进行检测并获得阴性证明。

注意:

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者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均视为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上述人员完成相应剂次补种后(一天内接种2剂者应在适当间隔后补种1剂灭活疫苗),方可视为已接种人员。对未完成全部剂次要求的接种人员,我馆将按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处理。

因完全接种疫苗14天后人体内能产生高滴度抗体,形成有效保护,对完全接种疫苗未满14天者,即使登机前检测符合“双阴”要求,我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对于已接种疫苗人员,如核酸检测出现阳性,亦不予审发健康码。

四、提交申请

(一)所需材料  

请事先准备以下材料清晰图片

1、根据本通知“三、检测要求”,按是否完成接种疫苗提供有关检测结果(如两次核酸检测结果;一次核酸、一次血清Igm抗体检测结果);

2、接种疫苗人员,需提供疫苗接种凭证(如在巴哈马当地接种疫苗,可提供电子凭证截图),无法提供有效接种凭证人员需填写完整的《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

3、离境赴华全程机票(行程单);

4、乘机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旅行证等);

5、常住巴哈马人员需提供巴哈马居留卡或签证;临时自国内来巴人员需提供护照上的中国出境章和巴哈马入境章;

6、既往病史人员、密切接触者、疑似症状人员、登陆船员等另需按下文要求提供额外的核酸报告、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登陆日期证明、隔离承诺书等补充材料;

(二)申请通道

1、乘客在得到检测证明后,应尽快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健康码。

2、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回乡证”、“台胞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填报提交并申请健康码:

中国公民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

3、非中国公民:通过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网页,请点击 https://hrhk.cs.mfa.gov.cn/H5/进入。

(三)准确填写申报信息

您填报的信息将用于审核工作,并体现在健康码上,请务必如实、准确填报。在申报各环节,确保姓名、出生日期和证件号码与所持证件一致,准确无误。

五、核实审批

(一)审核时长

视提交时间和总量而定,通常不超过8小时,提交申请后请保持耐心,自行在线查询结果,无需频繁联系查询催问。

(二)有效期限

健康码有效期按乘机前48小时内所做检测中较早采样日期+2天计算。如1月10日进行采样,审核通过后的健康码有效期到1月12日夜23时59分59秒。

六、值机查验

回国人员自巴哈马登机前,应向航空公司出示我馆审发的健康码。同时,请将该健康码截屏保存,并作为在中转国再次申请健康码的凭证之一。请提前了解巴哈马有关航空公司及中转国防疫政策,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登机凭证。             

七、有感染史人员

(一)有感染史人员的判定

1、曾确诊新冠肺炎人员。

2、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人员。

(二)有感染史人员的特殊要求

1、预审。请将巴哈马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孕妇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妊娠证明)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我馆指定机构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发至consulate_bhs@mfa.gov.cn, 并抄送至shinebahamas@gmail.com进行预审,肺部影像学诊断日期应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核酸检测时限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

2、隔离和健康监测。请自收到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此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须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如结果为阴性,应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如结果为阳性,应及时治疗,并重新开始预审阶段流程。

3、登机前检测。完成以上流程后,按本通知“三、检测要求”进行乘机前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如IgM抗体在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出现阳性,请通过电话或邮箱向我馆咨询,我馆将对您进行指导。

八、密切接触人员

(一)密切接触人员的判定

密接人员指自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二)密切接触人员的特殊要求

密接人员应如实申报密接情况并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隔离结束后,按本通知中“三、检测要求”进行乘机前48小时内的相应检测,并申请健康码。申请健康码时,应一并提交监测期间额外核酸检测的结果。

九、有疑似症状人员

(一)疑似症状人员的判定

如申请健康码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视为疑似症状人员。

(二)疑似症状人员的特殊要求

有疑似症状人员应自疑似症状出现之日起,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隔离结束后,按本通知中“三、检测要求”进行乘机前48小时内的相应检测并申请健康码。申请健康码时,应一并提交监测期间额外核酸检测的结果。

十、在巴登陆船员

在巴下船并拟搭乘航班赴华的船员,应在巴进行至少14天隔离闭环管理。隔离期间无异常的,按本通知中“三、检测要求”进行乘机前48小时内的相应检测,申请健康码时,应随行前检测结果一并提交可证明在巴登陆日期的文件、船公司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

十一、在巴中资企业人员

请严格按照我馆有关要求进行登机前隔离和闭环管理,并在申请健康码同时上传相关企业隔离证明 

十二、特别提醒

(一)请拟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乘机前未能持有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二)请提前了解我驻中转国家使领馆实行“双检测”或“双核酸检测”情况,以及我驻中转国家使领馆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并提前查询拟中转国家入境规定。如中转机场不具备快速检测能力,请提前办妥赴中转国签证以便入境后做好二次检测。

(三)请谨慎选择中转乘机赴华路线,避免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检测、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感染风险。

(四)对于以巴哈马为始发国但未按要求获取健康码就已抵达中转地人员,我馆将不予发码,并请申请人返回巴哈马重新申请。确实无法返巴的,请申请人按照驻中转国使领馆有关规定申请健康码。

(五)驻巴哈马使馆提醒乘客务必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以及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如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核酸检测报告、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疫苗接种证书等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再次感谢大家对有关防控政策的理解和配合。中国驻巴哈马使馆愿与大家携手抗疫,共克时艰!

巴卫生部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小组电话:502-4776,502-4790,502-4737

巴哈马报警、急救电话:911、919

中国驻巴哈马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1-242-4672969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附件一: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pdf

附件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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