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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驻巴哈马使馆调整赴华签证申请要求的通知(8月24日更新)
2022-08-25 16:30

根据有关安排,中国驻巴哈马使馆对外国人赴华商务、工作、留学、探亲等签证申请要求调整如下:

一、申办流程

(一)在线填表。请登录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打印出签证申请表和确认页并签字。

(二)邮件预约

申请方式:申请人向请向使馆签证咨询专用邮箱consulate_bhs@mfa.gov.cn发送邮件。

邮件题目格式:“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拟申请签证种类”。

邮件内容:请在正文中说明拟赴华事由和拟赴华时间,并在附件中以PDF或JPG格式上传申请签证所需材料(详见下文)。

(三)使馆进行初审

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完整的,使馆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具体到馆办理时间;对符合受理范围但材料不完整的,申请人按要求补充完整后,使馆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到馆办理具体时间。

(四)到馆递交申请及材料

请申请人本人按使馆电子邮件通知时间到使馆递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范围及申请材料

(一)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

(二)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三)照片1张(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48mm×33mm照片);

(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

(五)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六)在巴哈马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在巴哈马的第三国公民);

(七)以下相关类别签证申请材料:

签证种类

适用情形

材料要求

M字签证

F字签证

赴华从事经贸、科技、交流等活动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经贸交易会请柬;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Z字签证

赴华工作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X1字签证

(长期学习)

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

①2022年入学新生,需提供《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②2020年至2021年入学学生,需提供《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学校出具的返校证明。

③2019年(含)以前入学的返校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返校证明、原持X1字签证或学习类居留许可。

S1字签证

(随居)


S2字签证

(探亲)

S1字签证

(随居)


S2字签证

(探亲)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

②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Z字/M字/F字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复印件。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Q1字签证

(团聚)

Q2字签证

(探亲)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R字签证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C字签证机组人员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此外,因紧急人道事由(如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赴华,须提交已故亲属或病危重亲属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危重通知书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目前,仍暂不为赴华旅游、就医人员审发签证。

三、咨询方式 

咨询邮箱:consulate_bhs@mfa.gov.cn

咨询电话:+1-242-4672969(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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