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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的通知
2023-01-21 00:50

自2023年1月19日起,中国驻巴哈马使馆将对中国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

一、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使馆留取生物信息,如出现伪造指纹或他人冒充本人的情况,申请人将可能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以下人员可免于采集指纹: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外交护照持有人,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人(有对等需求的人员除外);

(三)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可予免采,但需出示五年内同本护照上曾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如曾留存指纹并获发签证,但因故无法出示生物识别贴纸签证的,赴同一使领馆申请仍可免采;

(四)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三、申请人须通过中国在线签证申请系统(https://cova.mfa.gov.cn)填写并打印签证申请表,并在出发前提前预约,在预约时间携带打印出的电子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亲自前往中国驻巴哈马使馆递交申请并取录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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