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流程
(一)在线填表。请登录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打印出签证申请表和确认页并签字(请务必按照附件一《COVA签证在线填表注意事项》填写表格)。
(二)邮件预约
申请方式:申请人请向使馆签证咨询专用邮箱nassau@csm.mfa.gov.cn发送邮件。
邮件题目格式:“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拟申请签证种类”。
邮件内容:请在正文中说明拟赴华事由和拟赴华时间,并在附件中以PDF或JPG格式上传申请签证所需材料(详见第二点“受理范围及申请材料”)。
(三)使馆进行初审
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完整的,使馆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具体到馆办理时间;对符合受理范围但材料不完整的,申请人按要求补充完整后,使馆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到馆办理具体时间。
(四)到馆递交申请及材料
请申请人本人按使馆电子邮件通知时间到使馆递交申请材料并采集十指指纹。
*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且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巴哈马使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二、受理范围及申请材料
(一)本人护照原件(护照剩余有效期须为6个月以上、且须有2张以上空白签证页)和资料页复印件;
(二)《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
(三)照片1张(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48mm×33mm照片);
(四)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五)在巴哈马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在巴哈马的第三国公民);
(六)以下相关类别签证申请材料:
签证种类 | 适用人员 | 材料要求 |
L字签证 | 赴华旅游人员 | 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应包含申请人姓名等信息);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邀请函内容请见附件二) |
M字签证 | 赴华从事商业贸易活动人员 |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邀请函内容请见附件二) |
F字签证 | 赴华从事访问、交流、考察等活动人员 | 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 (邀请函内容请见附件二)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人员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
X1字签证 | 赴华长期(超过180日)学习人员 | ①《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和复印件;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