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往香港短期访问、旅游观光的巴哈马国公民,免办签证,可在港停留90天。
二、第三国公民前往香港是否需要签证,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visit-transit/visit-visa-entry-permit.html#part2)信息。
三、拟在港停留超过免签期限,或因就业、居留、就读、受训等事由赴港的外国公民,需提前办妥签证。
四、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自2025年1月17日起,就业、人才、投资、培训、工作假期、受养人等签证申请均通过网上向该处提交,驻巴哈马使馆不再代收相关签证申请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1/14/P2025011400354.htm。








